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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关桥头每一个人:最严丧葬政策已出台,搞不好还要被追刑责!

2017-04-05 桥头菇溪论坛


原标题:永嘉全面实行丧事严管制度!举报违反殡葬管理行为有奖励

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,促进“三区两美”生态永嘉建设,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,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。近日县政府发出《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》。通告内容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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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县范围内严禁翻新、新建各类坟墓,违者予以拆除、平毁。对2012年10月1日以后新建的私墓,一律依法彻底平毁,已安葬的骨灰限期迁移,不迁移的一律送殡仪馆存放。
2
2012年10月1日以前建造的坟墓,向镇(街道)提出申请,按“拆除坟圈、坟背覆土、保留墓碑、整体绿化、自然生态”的基本标准进行绿化改造;对1997年12月31日以前建造且至今未翻新、修建过的坟墓,以大树遮挡覆盖为主,无法遮挡的按照上述要求实行生态化改造,验收合格后由县殡改办发放《坟墓绿化改造合格证》,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。
3

永嘉县境内全面实行丧事严管制度。


(一)严禁在广场、公路、主要街道以及学校、政府机关周边等公共场所搭设灵堂灵棚、占道摆放花圈、花篮以及举办各种丧葬仪式。


(二)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沿路、沿街违规吹打乐器和燃放烟花爆竹,丧事期间不得使用扩音设备;治丧出殡队伍花圈(包括花篮、横匾)限在10个以内;丧事乐队、唱班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;治丧时间严格控制在5天以内(死亡之日起计算)。


(三)亡故者家属必须到丧事活动举办地卫生院或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;到镇(街道)办理丧事活动备案手续,报批出殡线路,签订文明办丧承诺书;殡仪馆凭死亡证明书和文明办丧承诺书接运遗体火化。


(四)严禁党员、公职人员组织、参与、纵容丧事大操大办,亡故者直系亲属中有党员、公职人员的,必须如实填报《党员干部(公职人员)文明办丧承诺书》和《党员干部丧事办理事项报告备案表》。对享受丧葬费补助政策的公职人员、离退休干部、城乡居民的补助经费,县人力社保部门凭《火化证明书》和乡镇(街道)的《领取丧葬补助费(抚恤金)通知单》予以发放,对违规办理丧事的取消一切丧葬补助费。倡导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参加丧事活动时,以送挽联方式代替送花篮、花圈等,带头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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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石料、木料加工厂(店)制作坟墓装饰材料以及棺木等土葬用品,严禁非法改装花车、礼炮车、装载LED显示屏小车及公车从事殡仪活动,制造、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在殡仪活动中妨碍公共秩序扰民行为的,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管理监督、公安等职能部门对违反者进行从严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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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偷尸土葬,严禁将应火化的遗体实行土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出殡,违者一律强制起棺并平毁坟墓。对任何违反殡葬改革行为,不听劝阻、制止的,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6

任何单位和个人,发现违反殡葬管理行为,可向当地镇(街道)和县殡管所等有关单位举报:⑴举报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偷尸土葬1例,经查属实的,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;⑵举报出大殡1例,经查属实的,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(凭照片、视频为证)。


举报电话:57669380、67266170、67220366(所有举报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)


来源:永嘉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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